近日,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毓兴的合约官司续审引发全网热议,“张柏芝庭审爆哭”“4276万预支片酬争议”等话题接连冲上热搜,这场横跨十余年的纠纷再度揭开娱乐圈经纪合作的灰色面纱。一边是前经纪人索赔1276万港元的“违约指控”,一边是张柏芝控诉“合同伪造、酬劳被私吞”的激烈反击,真相陷入罗生门。![]()
纠纷的核心始于2011年的一笔巨额预支片酬。原告余毓兴指控,当年他向刚经历离婚风波的张柏芝预支4276万港元片酬,约定拍摄6部电影,然而张柏芝收全款后未履行拍摄义务,还私接工作导致其公司亏损,故追讨1276万港元并要求公开收入账目。为强化说辞,他自称是张柏芝父亲好友,当年是“仗义相助”,甚至发布歌曲《以犬之名》暗讽对方“忘恩负义”。
张柏芝的反击则直指合约真实性与对方品行。她当庭否认签署过涉案《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称文件无本人指纹且签名不符习惯,已申请笔迹鉴定,同时提交录音作为证据。更重磅的是,她控诉余毓兴私吞2014年综艺《女神的新衣》800万港元酬劳——对方谎称片酬700万港元,实际合约金额达1500万港元。她坦言当年得知真相后,因对方声称“患癌”而心软未追责,却没想到让其得寸进尺。![]()
续审现场的戏剧化场面加剧了舆论发酵。面对原告律师针对合约细节的连环盘问,张柏芝多次以“数字恐惧症”为由表示由助理处理事务,最终情绪崩溃泪喊:“我两天没睡,所有东西都是假的!”法官不得不暂停庭审安抚。这一幕让争议升级,余毓兴的“造假前科”也被扒出——2014年曾伪造张柏芝公章签约,还因卷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舆论场呈现鲜明对立:支持张柏芝者认为“经纪人坑艺人屡见不鲜,余毓兴信用破产”;质疑者则翻出她过往“不吃肉却被拍吃肉”等失信事件,直言“千万合约说不知情太牵强”;更多网友保持理性,呼吁等待笔迹鉴定与资金流水等关键证据的法律结论。
这场纠纷本质是娱乐圈经纪合作的信任危机缩影。预付片酬绑定合作本是行业常规,但条款模糊、权责不清的合约往往埋下隐患。香港演艺协会数据显示,近三年同类纠纷年均增长37%,68%源于书面合同与口头约定冲突。无论最终判决如何,这起“罗生门”都警示:规范合约、透明往来才是艺人与经纪人的相处之道,而法律终将让证据说话,还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