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积极应对人口形势变化、鼓励生育的大背景下,7 月 28 日,国家育儿补贴方案重磅出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 3 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直至其年满 3 周岁,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 3600 元。这一全国性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生育支持体系建设上迈出了关键一步,旨在缓解家庭养育压力,提振生育意愿。
该补贴政策具有广泛的覆盖范围,无论家庭生育的是一孩、二孩还是三孩,均有资格申领。同时,对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出生、但不满 3 周岁的婴幼儿,也可按照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与普惠性。此前,虽然国内已有 23 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政策,但由于各地财政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补贴范围、金额等参差不齐,部分人群未能受益。此次国家层面统一标准的育儿补贴制度,有效填补了这一空白。


在申领流程上,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发放时间。相关部门目前正紧锣密鼓推进各项准备工作,预计 8 月下旬各地可陆续开放申领通道。
补贴资金方面,采取中央与地方协同的模式。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 3600 元,中央财政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以平衡地区间财政差异,确保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落地。同时,地方可根据自身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这为经济发达地区进一步加大生育支持力度提供了操作空间。


从政策意义来看,这笔补贴虽无法完全覆盖育儿成本,但对家庭而言,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具有显著的经济减负作用。育娲人口研究团队数据显示,低收入组家庭 0 – 17 岁孩子的平均养育成本为 12.6 万元,0 – 3 岁婴幼儿的养育成本平均占各阶段总养育成本的 20.5%,意味着 1.08 万元(3 年补贴总额)对低收入家庭并非 “杯水车薪”。对于中等收入家庭,补贴更多是一种 “暖心信号”,传递出国家与家庭共同承担育儿责任的态度,缓解育儿焦虑。
此外,育儿补贴制度并非孤立存在,它将与现有生育支持政策形成联动效应。与此前实施的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结合,构成 “减税 + 补贴” 组合拳;与各地正在推进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相呼应,打造 “现金 + 服务” 双保障模式,全方位缓解家庭生育养育压力。


不过,提升生育意愿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育儿补贴远远不够。未来,还需在托育服务、教育资源、住房保障、职场生育权益等方面持续发力。在托育服务上,需进一步增加普惠托育机构数量,解决 “入托难”“入托贵” 问题;教育领域,应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减轻家庭教育支出;住房方面,对多孩家庭在购房、租房等给予更多优惠政策;职场上,严格落实产假、陪产假,推广弹性工作制度,消除女性因生育面临的职业发展困境。
国家育儿补贴方案的出台,是我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为鼓励生育注入了一剂 “强心针”。但要真正实现生育水平的稳定与提升,仍需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协同合作,构建更加全面、系统、可持续的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