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工资如何涨得上去?
此次《意见》首先明确了国有企业的薪资改革方向: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巩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就提到,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一般按年度进行管理。对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经济效益年度间波动较大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可探索按周期进行管理,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周期内的工资总额增长应符合工资与效益联动的要求。
简单理解,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就是在一定年限内,国企可灵活分配工资,丰储俭用,确保员工收入的稳定性。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盈亏由市场决定,政府文件无法决定其“涨工资”,那该如何推动其健全工资的合理增长机制呢?
首先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4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4月1日,有21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100元及以上,有8个省份超过2300元。
比如,3月1日起,广东调整提高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为252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
这一调整让低收入群体直接受益,在相同的工作时长下,能获得更多收入。失业保险金、停业等情况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也会随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变多。不过,最低工资标准在中国薪酬体系中只发挥托底作用。
此外,政府每年还会发布工资指导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对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由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构成。一般来说,基准线指企业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上线适用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比如,四川省公布的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6%,上线9%,下线3%。
在这两条线之外,更核心的是,政府如何通过“有形之手”,激发经济的内生活力。
目前,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居民部门占比偏低,制约了消费。初次分配,指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