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
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其中,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等都是新增内容。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举措。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这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在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被首次提出。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为此,国务院还专门设立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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