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顺监管分局披露,贵阳银行安顺分行因内部控制薄弱,发生员工盗窃、职务侵占被罚款20万元,时任该行营业部综合柜员潘璐诗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这是此事首次出现在公开信息中。
上述提及的潘璐诗出生于1990年9月,大学文化,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3年4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6日被逮捕,同年11月因犯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被起诉。一审宣判后,潘璐诗不服,提起上诉。2024年2月,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贵阳银行安顺分行营业部综合柜员潘璐诗。
裁定书显示,潘璐诗利用担任大堂经理的职务之便,盗窃储户银行卡内资金共计181万余元,利用营业部柜员的职务之便,侵占客户资金共计95.51万元。攫取到的资金,被潘璐诗用于购买奢侈品、赌博以及归还个人贷款。
盗窃罪方面,为了归还高额贷款,潘璐诗自2019年起利用其大堂经理的工作之便和储户对银行员工的信任,以帮助被害人理财续存为由,登陆被害人手机银行APP的方式,分17次盗取3位储户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到其丈夫的银行卡内,盗窃资金共计181.73万元。
其中,2019年10月至2022年7月,分11次转出被害人周某银行卡内的资金共计119.73万元;2020年3月,分两次转出被害人张某银行卡内的资金共计40万元;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分四次转出被害人方某银行卡内的资金共计22万。
为掩饰私自盗取储户银行卡内资金的事实,潘璐诗以返还利息的名义返还周某、张某、方某19.19万元、65078.73元、10255.45元,返还金额共计26.72万元。
贵阳银行。
职务侵占罪方面,2023年3月至4月,潘璐诗利用担任营业部综合柜员的职务之便和银行管理不规范的漏洞,采取帮助客户建立理财账户后又秘密销户的方式,使客户资金处于银行资金池保管状态,后将高某、张某、陈某存在银行内的17.36万元、48.15万元、30万元,从银行资金池内转移到杨某名下。
一次转移资金时,潘璐诗被抓了现行,由此案发。据裁定书披露,2023年4月,潘璐诗转移银行资金的行为被发现,银行方面将其控制在银行内,潘璐诗将银行代管属于陈某的30万元资金返还陈某账户。银行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次日潘璐诗被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被判有期徒刑13年罚款20万元 继续追缴赃款发还给银行
一审法院认为,潘璐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在办理业务中,私自将多名银行客户的资金盗走,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潘璐诗利用职务之便,将银行客户存入银行的资金转走,占为己用,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潘璐诗犯盗窃罪、职务侵占罪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
一审判决,潘璐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